2014年9月14日 星期日

I LOVE MY JOB

剛寫完一個人物專訪,覺得很有趣。太久沒有看自己BLOG寫的文章,也覺得很有趣。

我經常有一種很快就忘記的症頭,記憶力不好這件事,大家都知道是我的特徵。所以,每每重新看自己寫的新聞、文章,甚至是FB上的一個POST,都讓我深感有趣。因為,我往往會久思不得其解,到底當下為何能寫下這麼有趣的文字?

當然,這一切都奠基於,本人深感寫出來的字句越來越不好笑,於是羨慕起以前的自己,為何能夠妙筆生花、講什麼都好笑。

只是,迄今仍未有答案。

我的腦袋裡充斥著每分每秒的競爭,原本看似輸定的戰役,就因為我堅持了那1.5小時的差距,結果出乎意料的好。這是商戰啊!

代價是,連續三個晚上回家就累趴在地上,完全無力動彈。

因為太認真在想工作的事,因為腦袋裡寫滿待辦事項,因為洗澡時、搭車時…… 都是工作。哇賽,我真是落實「I LOVE MY JOB」到了一個極致。(難怪BLOG草都長這麼高了)

那天,安迪不小心脫口而出說:「如果……,那我就讓妳去放一個月的假。」只恨當下沒有馬上錄下這段話,因為一分鐘後他就後悔改口,「如果……,我就發妳五萬元獎金。」

唉,比起五萬元獎金,放一個月的假實在多了。

想著又要收拾行李,新買的東野圭吾都還沒翻開來看,心裡就有無限的嘆息,還是先睡覺比較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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